汽车轮胎采购和配套服务供应商入围
(资格预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汽车轮胎采购和配套服务供应商入围(资格预审)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汽车轮胎采购和配套服务供应商入围(资格预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FJYDYW2025028
三、项目概述: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福州邮区中心、厦门和泉州市邮政分公司、速递物流分公司的自有车辆轮胎及相关配套服务。各型车辆共717辆(截止2025年4月),具体分布如下(仅供参考):
单位 | 自有生产车辆(辆) | 自有行政车辆(辆) | 分计 | ||||
牵引车 | 挂车 | 重卡 | 轻卡 | 整体厢式 | |||
福州邮区中心 | 38 | 33 | 27 | 8 | 0 | 6 | 112 |
厦门市分公司 | 40 | 33 | 50 | 71 | 37 | 15 | 246 |
泉州市分公司 | 27 | 9 | 32 | 97 | 166 | 28 | 359 |
合计 | 105 | 75 | 109 | 176 | 203 | 49 | 717 |
(二)采购年限:三年。
(三)采购预算:三年预算为757.53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四)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订单数量为准。
四、招标内容:
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3个合同包。
包号 | 单位 | 预计轮胎使用量(年/条) | 采购预算(年/万元) |
1 | 福州邮区中心 | 426 | 83.27 |
2 | 厦门市分公司 | 818 | 89.51 |
3 | 泉州市分公司 | 804 | 79.73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四)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
(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若是依法暂缓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暂缓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七)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的声明函。
(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九)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对列入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十)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局开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人应为轮胎生产厂家或具备厂家直接授权的经销商。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生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厂家直接授权的经销商的,需提供在有效期的厂家授权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业绩要求:近两年内与运输行业或企事业单位或贸易公司有过轮胎供应合作,合同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年(不同采购人可累加计算),须提供轮胎供应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相关轮胎发票复印件1张(加盖公章)。
(十三)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十七)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采购人终止合作的。
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代理机构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11185.cn)查询供应商负面行为信息,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获取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银行账户信息详见附1);
(3)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2)。
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以1个PDF文件的形式上传至平台。如有缺漏,审核不予通过,其报名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所使用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如因单位名称变更导致不一致,必须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外,本项目概不接受未按规定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任何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或提出的质疑(异议)。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及截止时间
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最终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选择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并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选择现场递交的,请于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康山路16号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生产大楼5楼开标室。
选择邮寄递交的(含邮寄、达达、同城快送等配送方式),须确保投标文件在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寄达上述地址,寄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对最终版本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应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加密上传至平台。
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工作人员将在开标时间到达后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人无需手动操作。
(4)文件一致性及签章要求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应保持一致。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采用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使用加盖公章并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的文档不得再作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确需修改,须修改后重新进行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并成功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的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必须使用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设备,严禁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进行递交。如在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的上传设备信息(包括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等)完全一致,其相关标包的投标将被否决。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完整打印稿,并按规定加盖公章及签字。当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均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投标人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可派代表当面递交,也可通过邮寄、达达、同城快送等配送方式递交。招标人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因投标人或快递公司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或在配送过程中出现污损、损毁等影响评审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选择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等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物流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地点错误、配送延误等)导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寄出后,投标人须将快递公司名称及快递单号发送至电子邮箱(553678669@qq.com)。邮寄地址与开标地点一致,包裹外须清晰标注公司名称及包号。
八、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开标。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为准。除以上媒介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获取的信息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康山路16号
邮 编:350011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0591-87317124 林工、15980257958 刘工
电子信箱:553678669@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得贵路26号福建邮政大厦
邮 编:350003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 话:0591-83341908
附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支行 |
银行账号:935014013001096666 |
特别提示 |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编号:***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 |
附2:供应商报名表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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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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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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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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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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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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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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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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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供应商提供的报名材料、信息等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