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委托青岛市招标中心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增加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供应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增加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供应商项目
1.3采购内容:通过采购的方式确定2家供应商,为分行机关食堂提供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成交供应商入围“分行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供应商库”。按照顺序轮候的方式,入库后供应商每月轮流采购及配送,据实计算。合同有效期一年,到期后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若双方均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1.4最高投标限价:510.00万元,年预算255.00万元/年,据实结算。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承诺函;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2.4.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的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5.不得存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征信失信、媒体曝光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同时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站截屏;
2.6.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须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所投肉类产品来源须提供来源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投肉类产品来源须提供肉类来源地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定点屠宰证;投标人所投肉类产品须具有青岛市入市备案登记。
本项目选择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青岛市招标中心业务部。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元)整,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6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青岛市招标中心开标室二(170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联系人:吴经理
电话:0532-83867009、15684735173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
项目联系人:于萱
电话:0532-85016113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银行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银行账号:937022010013958908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