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ZHJJSNJ2021-SH-G-013
3、项目预算:人民币30万元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根据采购方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要求,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采购方及辖内分支行产生法律需求时,从准入的律师事务所中选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诉讼(含仲裁)、非诉讼服务。
2、项目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为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诉讼(如无特别说明,均包括仲裁)、非诉讼服务;采购预算为30万元。
3、标包划分及中标人数量:
标段数量1个标段;
入围数量:拟入围律所数量2-8家,若有效投标人为12家,则入围8家单位;若有效投标人为10-11家,则入围7家单位;若有效投标人为9家,则入围6家单位;若有效投标人为7-8家,则入围5家单位;若有效投标人为6家,则入围4家单位;若有效投标人为4-5家,则入围3家单位;若有效投标人为3家,则入围2家单位;若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则该项目流标。
4、服务期限:2年。
5、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上如果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得分相同者价格较低的,排名靠前;得分相同,价格相同的,排名次序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名次序确定后,根据入围单位数量选取规则选取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完成以往年度年检,成立年限为1年及以上且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属的地级市区域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办公场所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租房合同等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上的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指定1名主办律师(即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将作为项目的日常联络人,主办律师(即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3年以上(含3年)律师执业经验。主办律师(即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条件或数量不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应该能够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出具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内容进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须提供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
8.投标人设有分支机构,不能以不同分支机构或总所、分所同时参与投标,仅可确定一家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若有同一投标人的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的,原则上,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分支机构投标有效;如多个分支机构在项目所在地均有设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总所投标有效。
9.投标人近三年来(2018年起)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声誉良好,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需提供江苏省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单位诚信信息查询截图,支持现场查询,网址http://218.94.1.186:8090/lawyerIntegrity/#/homepage/enter)。
(二)投标人及原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纳入招标人灰名单(尚未移除)或黑名单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标书发售时间:2021年8月9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单位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发售方式:邮寄发售/网络发售
(1)网络发售:报名资料发送至:zhj_jssz@163.com邮箱。
(2)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江星路756号天元辰广场9楼902室,联系人:蒲苗苗,联系方式:0512-69290321转8002/17798691685
4.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日10时00分。
投标及开标地点:疫情期间,不组织现场开标,届时将组织线上开标,详见招标文件开标会议告知书。
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纸质文件递交,快递送达,递交至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江星路756号天元辰广场9楼902室,联系人:蒲苗苗,联系方式:0512-69290321转8002/17798691685
本项目相关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1份(文本为可编辑word,word中可以插入不可编辑的图片等,电子件无需签章,以U盘形式提交,电子版不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账 号: 8906 0154 8000 00869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银行行号:310305000056)。
2、投标保证金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由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
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名 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2号金融城2号楼38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层/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江星路756号天元辰广场9楼902室
联 系 人:蒲苗苗/吴欣欣
联系方式:0512-69290321转8002/17798691685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