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工程审计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入围,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工程审计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工程审计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入围
2.2服务内容:新疆区分行及辖属二级分行工程项目结(决)算审计服务
2.3 服务地点:新疆全区
2.4 服务年限:两年
2.5审计时限:
2.5.1网点工程资料自资料准备完备,并于送审之日起至15个工作日内审计完毕。
2.5.2办公楼综合工程资料自资料准备完备,并于送审之日起至30个工作日内审计完毕。
2.5.3特殊情况经工程审计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审计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资格要求
(2)投标单位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拟定从事招标单位本标书项下业务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3)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公正性,与参与本行的施工、采购供应等单位合营、联营或有利益关系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人员配备要求:
(1)必须配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是国家注册的造价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绩,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能胜任大型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协调的工作。
(2)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组至少由3人组成(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一名安装专业的注册造价师,一名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根据工程项目分阶段施工但需要常驻专业人员必须保证2人。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绩。
3.3执业要求:
(1)具有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2)熟悉金融行业和新疆自治区有关造价、财务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文件,具有良好的审计服务和质量保证;
(3)具备良好的执业信誉,具有高素质的专业队伍,能够与招标人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客观、公正地提供专业服务;
(4)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6)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上资格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计划。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汇款后将汇款凭证上传至邮箱。
4.2、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D座23楼N室
5、投标人须提供资料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类似业绩原件扫描件发送至1284601880@qq.com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3711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D座23楼N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909923158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
开户账号:107060701529
行号:104881006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