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印刷厂家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4-16来源:中国邮政网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印刷厂家入围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MSGL-2020036。

  二、招标内容:印刷(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估算投资额约150万元。

  三、服务期限:2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印刷企业,须具有相关印刷资质和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7-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近三年内(2017年4月至今)具有金融系统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或金融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条款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须提供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并附相关资格证书。

  6.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以开标前5日内信息截图为准)(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6日—2020年04月21日,上午9:00-17:00(含节假日),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放给供应商;

  5.2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纸质版盖章并扫描为PDF电子版发送至420028920@qq.com 邮箱进行信息登记。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时间:2020年5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6.2递交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0年5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其他要求

  9.1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2供应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为同一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9.3供应商在近五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过不正当竞争等恶性事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地    址:兰州市庆阳路369号

  邮政编码:730000

  联 系 人:李海龙

  联系电话:0931-8457760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邮    编:730010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8919810934   18919896785  

  2020年 04月16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印刷厂家入围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印刷

  3)交货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具体地址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2

  采购人(需方):

  1)单位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2)地    址:兰州市庆阳路369号

  3)联 系 人:李海龙

  4)联系电话:0931-8457760

  3

  招标代理人:

  1)单位名称: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3)联 系 人:王经理 

  4)联系电话:18919896785

  4

  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

  供应商资质文件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印刷企业,须具有相关印刷资质和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7-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近三年内(2017年4月至今)具有金融系统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或金融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条款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须提供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并附相关资格证书。

  6.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以开标前5日内信息截图为准)(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6

  签字和盖章要求:必须合法有效

  7

  投标有效期:60天

  8

  投标保证金:

  1.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2. 递交形式:现金、电汇、支票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3. 递交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4. 注意事项:

  (1)供应商使用公司基本账户递交保证金的,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名义递交,不得有供应商以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代替供应商递交,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汇款单据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 MSGL-2020036,没有分标段的写“无”,不填写此项目编号者导致无法确认保证金意向的按照无效保证金处理);

  (2)用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商必须到我公司换取盖有“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据原件。

  (3)《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付证明》按照《招标文件》保证金格式要求的事项;

  (4)此证明是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唯一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逾期的保证金不再受理;

  (5)对于未能按规定时间、金额、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为非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9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告期间无质疑投诉的情况下)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付证明》中供应商提供的财务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处将全额无息退付。若供应商提供的财务信息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按时退付,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保证金退还方式:①以电汇转账方式提交的我公司以电汇形式退还至原账户,手续费由供应商承担;②以现金方式提交的,须携带由我公司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等至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处退还现金)。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原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款。

  10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假技术参数的;(4)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且在24小时

  之间未以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的;

  (6)供应商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的(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报价、服务要求等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11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仅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930010600201004107

  联系电话:0931-8106955

  12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一份,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必须装订成一册。(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

  2)为方便唱标,请单独密封开标信封。开标信封【内放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电子版U盘】单独提交。

  3)投标文件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必须合法有效,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3

  评标办法:综合评议法

  14

  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日期:2020年5月8日09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0年5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进行现场开标,现进行网上开标。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08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本以附件形式发至ms20181105@163.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各投标单位公司全称,后缀投标文件四个字。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以钉钉会议的方式参加开标。请各投标人添加手机号18919810934工作人员钉钉,保持网络畅通,麦克风及视频功能良好,以便网上开标。

 

  1、投标人若有疑问请将澄清问题于 2020年4月21日17时00分前发送至邮箱ms20181105@163.com。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入围单位支付,于开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交付于代理机构。

  3、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按照业主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