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KZB-SZS2020001)
1. 招标条件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的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房产土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房产土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苏州市分行拟对房产土地评估服务进行采购,共分为六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为苏州市区(同时具备房产、土地评估资质,以及在线评估能力的评估公司),且数据库、评估业务至少覆盖苏州市全区;
第二标段为吴江区(同时具备房产、土地评估资质的当地评估公司);
第三标段为昆山市(同时具备房产、土地评估资质的当地评估公司);
第四标段为太仓市(同时具备房产、土地评估资质的当地评估公司);
第五标段为张家港市(同时具备房产、土地评估资质的当地评估公司);
第六标段为常熟市(同时具备房产、土地评估资质,及招商城商铺评估能力的当地评估公司);
2.3服务地点:第一标段为苏州市全区;第二标段为吴江区;第三标段为昆山市;第四标段为太仓市;第五标段为张家港市;第六标段为常熟市;
2.4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需求数量:第一标段5家,第二标段1家,第三标段1家,第四标段1家,第五标段1家,第六标段2家;
2.6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分为6个标段。
第一标段(项目编号:JKZB-SZS2020001-001):苏州市区(同时具备房产、土地评估资质,以及在线评估能力的当地评估公司),且数据库、评估业务至少覆盖苏州市全区;
第二标段(项目编号:JKZB-SZS2020001-002):吴江区(同时具备房产、土地评估资质的当地评估公司);
第三标段(项目编号:JKZB-SZS2020001-003):昆山市(同时具备房产、土地评估资质的当地评估公司);
第四标段(项目编号:JKZB-SZS2020001-004):太仓市(同时具备房产、土地评估资质的当地评估公司);
第五标段(项目编号:JKZB-SZS2020001-005):张家港市(同时具备房产、土地评估资质的当地评估公司);
第六标段(项目编号:JKZB-SZS2020001-006):常熟市(同时具备房产、土地评估资质,及招商城商铺评估能力的当地评估公司);
2.7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第一标段取得分高的前5名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综合得分前5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小于8家,该标段流标,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与第五标段取得分高的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若每标段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该标段流标,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第六标段取得分高的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综合得分前2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小于4家,该标段流标,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2.8中标数量:第一标段5家,第二标段1家;第三标段1家;第四标段1家;第五标段1家;第六标段2家;
备注:投标单位6个标段都可以报名参与,按一至六标段的开标顺序进行开评标,但上一标段的中标人不可以作为下一标段的中标人(限中);其中,第一标段有≥2家中标候选人提供同一数据来源的数据库,则按排名选取得分高的为中标人(同一数据库只选一家)。
2.9项目预算:房产土地评估全区一年的预算为1200万元(含税);
2.10中标单位服务分配:根据甲方要求,按需分配;
2.11招标范围:针对苏州全区房产、土地评估服务进行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以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从事房地产、土地估价活动连续3年以上,每年均通过评估行业协会的年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2投标人须具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及具有3名(含)以上专职土地估价师。(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且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名下、且在苏州地区大市范围内的2019年以来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投标人不得将该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提供承诺书)
3.1.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开设结算账户。(提供承诺书)。
3.1.5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五年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建设主管部门、曾任职机构被土地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6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土地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目前未涉及诉讼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7投标人能在评估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8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9投标人承诺在所投标段当地近一年内(2019年至开标当日)房地产评估与土地评估的业务量分别超过10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10投标人承诺在线评估的预估服务时限不超过0.5个工作日,正式评估时限(从系统下单到客户经理收到纸质评估报告)时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线下评估的预估服务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正式评估时限(从系统下单到客户经理收到纸质评估报告)时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11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必须在苏州地区(所投标段)有备案的分支机构、独立的营业执照、固定经营场所、充足数量的评估师,且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分公司应当以总公司名义出具评估报告,并加盖总公司公章;除此以外,分公司所对应的总公司必须满足以上(3.1.1-3.1.10)条件。
第一标段附加资格项:
3.1.12投标人须具备在苏州市全区范围内执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全区范围内执业土地评估资质,可在苏州全区范围内执业。(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13投标人需在苏州市全区(6个区、市)每个市、区至少有一个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从事房地产抵押估价,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从事土地抵押估价,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目前已经有的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营业场所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目前在苏州市全区(6个区、市)没有固定营业场所,则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签合同之前落实所有(6个区、市)的固定营业场所。)
3.1.14投标人所具备的数据库以及评估业务至少覆盖苏州市区。(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数据库来源的证明材料。)
第二标段附加资格项:
3.1.12投标人须具备在吴江区范围内执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吴江区范围内执业土地评估资质,可在吴江区范围内执业。(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13投标人需在吴江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从事房地产抵押估价,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从事土地抵押估价,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营业场所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三标段附加资格项:
3.1.12投标人须具备在昆山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昆山市范围内执业土地评估资质,可在昆山市范围内执业。(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13投标人需在昆山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从事房地产抵押估价,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从事土地抵押估价,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营业场所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四标段附加资格项:
3.1.12投标人须具备在太仓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太仓市范围内执业土地评估资质,可在太仓市范围内执业。(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13投标人需在太仓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从事房地产抵押估价,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从事土地抵押估价,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营业场所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五标段附加资格项:
3.1.12投标人须具备在张家港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张家港市范围内执业土地评估资质,可在张家港市范围内执业。(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13投标人需在张家港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从事房地产抵押估价,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从事土地抵押估价,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营业场所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六标段附加资格项:
3.1.12投标人须具备在常熟市范围内执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常熟市范围内执业土地评估资质,可在常熟市范围内执业。(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13投标人需在常熟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从事房地产抵押估价,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从事土地抵押估价,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营业场所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14投标人须具备招商城商铺评估能力。(提供至少1份2019年为银行出具的商铺评估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01月14日 至 2020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 9时 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3时 3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邮政大楼五楼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2月04日09:30~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2月04日10时00分;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邮政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电子U盘一份。
5.4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需交纳每标段人民币3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无效。电汇时请在汇账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莫愁湖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开户帐号:932007010054228890
5.5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无。
5.6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发布的信息,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海峡云谷科技园3栋421-423室;
联 系 人:韩工、胥工;
电 话:025-52238038、0512-62562300;
电子邮件:zjjk2580@163.com。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邮政大楼;
邮 编:215028;
联 系 人:管先生;
电 话:0512-62562300;
电子邮件:/。
2020年01月14日